武漢市第六屆“和平杯 ” 釣魚大賽
發布時間:2007-09-19 15:46:32武漢市第六屆“和平杯 ” 釣魚大賽 競 賽 規 程
一、主辦單位 : 武漢市釣魚協會
二、承辦單位: 武漢和平農業公社
三、比賽日期和地點: 時間:2007 年 10 月 2 日 地點:和平農業公社釣魚基地
四、參加單位: 各區、市直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 大專院校、駐漢部隊等部門。
五、參加方法:
1. 每單位報名隊數不限,每隊選手3人,領隊 1 人 ( 可由運動員兼 )
2. 運動員年齡規定,男子 60 周歲以下,女子 55 周歲以下;
3. 各隊運動員身體狀況,由各隊負責把關,嚴防發生意外;
4. 每人交報名費 150 元。
六、比賽項目: 臺釣方法,傳統手桿比賽,設團體賽、個人賽。
七、競賽辦法:
1. 本次比賽分 3 場進行,每場比賽為 60 分鐘,賽場分 3 個賽區,各參賽隊的 3 名隊員,每一場比賽分別抽在不同的賽區,同時進行比賽,每名隊員必須到三個不同的賽區的釣位參加比賽。賽場交換:一區到二區, 二區到三區,三區到一區。
2. 運動員必須佩帶參賽證,憑證抽簽、參賽。
3. 釣位抽定后不得隨意更動,有特殊情況須及時報請裁判員進行合理的調位。
4. 各釣位正前方視為垂釣區域,左右偏差不得超過相鄰釣位的中線。
5. 釣具規定:臺釣 3.6 米至 5.4 米,傳統釣竿長 11 米以內,釣線總長不得超過 400 厘米,限用無倒刺鉤,魚鉤不得超過2枚。除毒餌外,其他餌料不限。
6. 賽前不得在釣位上使釣線入水,調整釣線應在賽前非比賽場地進行或開賽后在自己的釣位進行。
7. 比賽不得向池中直接拋撒窩餌,賽后不得向池中拋投剩餌。
8. 裁判長宣布比賽開始后,仍未到達賽場隊員,作棄權論處,若本人要求參加比賽,則遲到時間不補。
9. 比賽期間不得隨意離開釣位,不得互通信息,不得互相串聯。
10. 比賽一律自釣、自取、自存。
11. 比賽結束信號發送后,應立即收竿。未入魚護的不計成績。
12. 各場比賽的換位工作在裁判員的指揮下進行,保持比賽安靜,有序。
13.無關人員請在開賽前5分鐘退出賽場。
八、計分 、錄取名次及獎勵:
1. 比賽按釣獲魚的尾數論成績,具體辦法為: ①每場比賽根據賽區每位運動員釣獲魚尾數,以積分的方式在區內排出積分順序,尾數多者積 1 分(表明最好),尾數第 2 者積 2 分依次類推,尾數相同者取積分平均值,打空者積分最高。 ②運動員三場比賽的積分之和為個人的總積分,分值越低,成績越好,并依次排出個人名次。 ③團體成績由各隊 3 名隊員的總積分之和決定,分值越低。成績越好。并依次排出團體名次。
2 .團體錄取前 6 名,發給獎杯,個人比賽錄取前 6 名,給予獎金; 附個人比賽獎金、
獎品: ①冠軍:3000元 獎杯 證書
②第二名:1500元 獎杯 證書
③第三名:500元 獎杯 證書
④第四名:300元 獎杯 證書
⑤第五名:200元 獎杯 證書
⑥第六名:100元 獎杯 證書
3 .比賽結束后,每人將獲得 5 市斤魚,如需購買,按每斤 8 元收費。
九.本規定解釋權屬市釣魚協會,未盡事宜,另行通知。 第六屆“和平杯”釣魚比賽組委會
二○○七年九月九日